大江网 | 中国江西网 | 大江APP | 大江号 | 微博 | 手机报 |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86847125 手机报:86849913
中国江西网 江西经济频道
新闻热线:
0791-86849766
13970068122
专稿 | 热点 | 食品 | 药品 | 家具 | 汽车 | 房产 | 质量 | 科技 | 经济与法
新华 | 活动 | 地市 | 人物 | 三农 | 时讯 | 环保 | 民生 | 供电 | 天天315
更多活动策划
  • - 江西联通“185产业应用部署”的背...
  • - 虚拟现实(VR)行业应用普及工程在...
  • - 献礼新中国70周年华诞 《跨越时空...
  • - 春萌油菜花酷炫机车相约高安巴夫...
  • - 江西联通5G产业应用大会盛大召开
  • - 南昌恒大城首届社区运动会圆满举...
  • - 四季普法春季汇扫黑维权站东行
  • - 女王节完美攻略:良品铺子推出“...
  • 新闻排行
  • - 涉嫌欺诈!南昌青山湖万达一绝味...
  • - 家电业如何分享7000亿元消费红利
  • - 折叠屏手机“爆发” 巨头入场竞逐...
  • - 九价疫苗普遍缺货 “一针难求”催...
  • - 宠物看病比人贵 消费者如何才能不...
  • - 银行短信提醒费该不该交?
  • - 江西省文化巡礼展江西日报社展位...
  • - 增值税税率下调打开降价空间 将释...
  • - 消费升级呈现新趋势 小众化品牌崛起
  • - 豫章师范学院开展精准党建“月月...
  •  
    更多视频
    更多江湖大话
    更多论坛热帖
    频道信息
    朱先生
    新闻热线:0791-86847253、18007002076
    传    真:0791-86847253
    地    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报传媒大厦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江西网经济频道 >> 热点聚焦
    “混同用工”不能成为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借口
    大江网经济频道  2024-07-02 16:14:56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左阳天  作者:郑理

      据6月27日《工人日报》报道,为降低应当支付给李进发(化名)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先后将其安排在同一投资主体控制的两家公司工作,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以两个公司用工、分别支付工资等方式将其工作年限由9年多缩减为2年,并分别计算工资标准,导致其应得经济补偿金大幅降低。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用人单位应向李进发补发欠薪和足额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将劳动者安排在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工作,从法律角度看属于“混同用工”,但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却不认可双方劳动关系的同一性,意图减少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金。这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也不了解能否维权、如何维权。法院的判决厘清了“混同用工”的实质和法律属性,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在惩罚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同时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对于其他用人单位准确理解和使用“混同用工”具有指导意义。

      所谓“混同用工”,从法律本义上说,是一个用人单位将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或者组织调动的方式,安排在另一个受同一用人单位控制的关联企业工作。工资可以由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发放,也可以由实际用工的用人单位发放。除非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关系,否则劳动关系不变,工作年限应该连续计算。

      “混同用工”这种形式并不违法,但在实践中却屡屡发生争议,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有些用人单位的HR不懂法,对“混同用工”的法律性质理解不到位,片面将用工行为进行所谓的“事实分割”,将一个劳动关系变成两个劳动关系,在任性管理的驱使下,拒不接受劳动者的合理诉求。有些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为了减轻法律责任,知法违法。当劳动者主张权利就认,如果劳动者不主张权利就蒙混过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轮流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可以请求把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该司法解释对“混同用工”的法律边界划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实践中仍有一些用人单位对“混同用工”刻意曲解,进而引发了劳动争议。

      事实上,“混同用工”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在一些行业、企业并不少见。“混同用工”对于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优化劳动管理、提高用工效率,具有积极意义。将视角扩大,当下一些地方、行业试行的“共享员工”形式,其本质上也与“混同用工”相似。因而,厘清“混同用工”的本意,对促进有关行业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言,都十分重要。

      制止一些用人单位将“混同用工”异变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具,司法裁判的正本清源是必要和有效的。从长远看,加强普法,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混同用工”,使其得到正确使用则更为必要。

     
    回到首页 >>
    您可能感兴趣
    中国品牌遍布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货潮牌“圈粉”海外市场
    欢迎回家!阿根廷向我国返还14件文物艺术品
    37年来最低,日元对美元汇率跌破160.5
    黄河上游羊曲水电站3号机组定子吊装成功
  • - 农村学生营养餐补贴不能成“唐僧肉”
  • - 购房成本走低 多地房贷利率降至“3字头”
  • - 香料涨势最猛 中药材淡季价格“不淡”
  • - 迎“汛”而上,江西文旅在行动!
  • - 江西Country Walk丨宝藏鹰潭,藏着惬意生活
  • - 江西Country Walk丨走进鹰潭来一次醉美乡村游
  • - 江铃汽车
  • - 融创
  • - 江西学子三下乡:乡村振兴走基层,青春聚力正当时
  •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版权所有©中国江西新闻网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0791-86847125    手机报:0791-86847093    
    赣ICP备案:赣B2-200503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赣B2--20120039    新出网证(赣)字06号
    网络视听许可:1407206号   文网文 [2009] 144号    赣演经字编号048
    主管: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江西省委外宣办  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  主办:江西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