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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以旧换新再“加码” 购买新能源车最高可补贴2万元
    大江网经济频道  2024-09-20 21:05:42  来源: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编辑:左阳天  作者:陈春伟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陈春伟报道:9月19日,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力支持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

      符合条件报废汽车最高可补贴2万元

      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提高补贴标准: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提高后的标准予以补贴。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其所报废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2024年8月15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报废汽车信息、购置新车信息等申请材料。

      置换新车最高补贴1.2万元

      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内登记的个人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旧车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记在其名下的,给予1.2万元的补贴。申请补贴的旧车转让前所有人、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江西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服务平台”)汽车置换更新专区,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转让旧车信息、购置新车信息。

      电动自行车换新可领最高600元补贴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江西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500元补贴,其中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增加100元补贴。消费者新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交旧电动自行车及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补贴,每位消费者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

      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消费者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省服务平台电动自行车专区,真实、清晰、完整上传电动自行车“交旧换新”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交旧车信息、购新车信息。

      购1级能效家电按最终成交价格的20%补贴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洗烘一体机等)、电视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组合灶、智能灶、燃气灶、电磁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均须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上述8类家电产品,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最终成交价格指我省销售企业剔除各类优惠后开具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且产品最终成交价格不得超出我省在售家电产品信息库中指导价。

      个人消费者按照支付立减方式即时享受政府补贴。补贴资金由参与商户先行垫付、后期申领。垫资商户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省服务平台家电专区,清晰、准确、完整填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销售产品发票图片及信息(每件补贴产品均须单独开具发票);销售清单图片及信息;销售产品机身上唯一识别码图片(含地理定位)及信息等资料。

      家装厨卫“焕新”申领补贴不超过1万元

      重点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在2024年12月31日前(起始时间由各地选定各自服务平台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具、家装建材、家电(列入家电以旧换新支持范围的8类家电产品除外)、智能家居等物品和材料价格在500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最终成交价格2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申领的补贴不超过1万元。

      对消费者在新房装修中所购买的物品和材料可参照上述补贴标准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以绿色、环保、智能、适老为引导方向,科学合理细化支持品类。关于补贴申领方式及审核流程,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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