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 | 中国江西网 | 大江APP | 大江号 | 微博 | 手机报 |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86847125 手机报:86849913
中国江西网 江西经济频道
新闻热线:
0791-86849766
13970068122
专稿 | 热点 | 食品 | 药品 | 家具 | 汽车 | 房产 | 质量 | 科技 | 经济与法
新华 | 活动 | 地市 | 人物 | 三农 | 时讯 | 环保 | 民生 | 供电 | 天天315
更多活动策划
  • - 从屏幕到心灵 九江市濂溪区助精康...
  • - 丰城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暖冬行动...
  • - 数字赋能携手通信共融 共绘乡村振...
  • - 萍乡联通“民有所呼,我必有应”...
  • - 江西省荣军医院“替烈士看爹娘、...
  • - 萍乡联通举办“民有所呼,我必有...
  • - 丰城市石滩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 筑...
  • - 反诈宣传进乡村 守好村民“钱袋子”
  • 新闻排行
  • - 从屏幕到心灵 九江市濂溪区助精康...
  • - 红土地上“长出”先进制造业集群
  • - 国内首家!东航技术装配式机库在...
  • - 构建“五能一体”工作体系 赋能电...
  • - 国网江西电力:提升电网抗冰防灾能力
  • - 江西莲塘一中:一场温暖的教育奔...
  • - “江西小炒”准确定义来了!
  • - 11月份我国制造业PMI升至49.2% 市...
  • - 新国标“小电驴”怎么选?先“避...
  • - 网售开盖酒能买吗?可能存在食品...
  •  
    频道信息
    朱先生
    合作热线:15180156230
    传  真:0791-86849050
    地  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报传媒大厦
    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江西网经济频道 >> 房产
    《住房租赁条例》施行两月,如何更好推动新规落地?
    大江网经济频道  2025-11-20 10:53:00  来源:新华网   编辑:吴宣  作者:

      住房租赁,事关万千租客安居。今年9月15日起,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住房租赁条例》施行,为出租人和承租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新规落地两个月来,带来哪些积极变化?如何推动新规落实落细?“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采访。

      新规带来哪些积极变化?

      前不久,在江苏常州租房的小晨与二房东产生纠纷。对方不仅拒绝退还中央空调卡内小晨预付的900元费用,也不愿退还合同约定的2500元押金,小晨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10月底开庭通知下达后,二房东很快退了部分费用,我就决定撤诉了。纠纷能够顺利解决,多亏了新条例‘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的规定,让我维权更有底气。”小晨说。

      押金退还难、霸王条款、合同陷阱、虚假房源……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乱象。专家认为,新规的实施,为依法治理住房租赁市场、解决相关纠纷提供了重要依据。

      根据条例,房产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管理与服务。记者走访发现,各地正在不断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功能,为业主、租客提供便利。租客通过平台可实现房源核验、信息查询、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等多种服务,与之前相比,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明显提升。住房租赁企业的管理服务也持续优化,更加正规透明。

      记者在上海浦东新区的链家周浦新城店看到,店内布告栏区域张贴了内部管理制度、租赁核验流程等文件,经纪人都随身携带印有人员信息的员工身份卡。

      “我们委托出租必须三证合一,取得房屋核验码后才会对外展示该房源。同时,上下家签订租赁合同后,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系统会自动办理租赁房源备案。”链家周浦新城店负责人说,条例让房源备案有了明确依据,业主对备案工作配合度明显提高;平台向企业开放数据接口,简化了经纪人的工作流程。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多地规模较大的住房租赁企业正在升级住房租赁产品,持续完善相关配套、提升租赁服务质量等。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说,条例通过企业登记备案、信用评价等机制,将各类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一些不规范的经营主体逐步出清,市场竞争更有序,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优势正在显现。

      新规落地仍待进一步细化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大学生小邱通过学校租房群租到一间房,与房东口头约定“押一付一”后支付了2000元。事后,小邱发现该房间存在消防设施缺失、房门为玻璃门等安全隐患,遂提出退租,房东却拒绝退款。最终经警方介入,小邱收回1300元。

      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赵杰表示,小邱的经历不是个案。“条例明确规定租赁双方需实名核验、合同必须备案,但现实中仍有大量像小邱这样没签合同、现金交易的‘手拉手租房’现象,为纠纷埋下隐患。”此外,纠纷的举证责任相关规定尚不清晰。比如装修品质纠纷中劣质材料该由谁举证、检测费用如何分担等问题,目前还缺乏清晰且兼顾各方利益的规则设计。

      从走访情况来看,新规施行后,大多数正规中介能做到合同标准化与流程透明化;但仍有部分房源以“实惠”“短租”为名规避备案与监管,凸显政策在执行中仍需进一步细化并加强监督。

      记者以租房者身份咨询时发现,面对“是否有两千元以内的隔断间”的询问,大部分品牌中介明确表示“不做这类房源”,但仍有部分中介存在规避新规的“灰色操作”。例如,上海松江区某中介称可提供便宜装修的廉价出租房;广西南宁德佑的一个中介人员说,平台本身不做隔断房,但二房东改造后的隔断房仍可上架。

      记者还发现,仍有房产经纪中介网站的部分房源图片存在明显修饰现象,室内实景与宣传图片差距较大。经纪人小艾透露:“一些房源的实地状况确实会与网络图片有差距,这类操作基本上是为了引流。”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认为,当前市面上各房产中介机构之间数据互不连通,也没有和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对接,难以保证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和房源质量,存在监管漏洞。此外,多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有待加强,条例相应配套制度与实施细则仍不完善,需要尽快予以细化。

      如何推动新规落实落细?

      条例针对群众关心的押金纠纷多发、租赁合同备案少等问题作出规制,对住房租赁企业等相关经营主体的责任也有明确规定。下一步,如何推动新规落实落细?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表示,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落实行业协会、各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投诉制度,依法治理押金退还难、任意中止合同、霸王条款、合同陷阱等乱象,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执法力度和覆盖面。

      据悉,目前各地正在推出配套政策,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郑州制定并发布《郑州市住房租赁合同范本》,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庆在条例出台后第一时间启动配套管理办法的立法程序,并印发通知强化全链条监管;北京瞄准个人“二房东”乱象,明确个人转租10套(间)及以上将纳入行业监管。

      针对租金安全的监管难点,西安在落实新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数据端+资金端”的双重监管;青岛正在完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企业信用评价等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济南逐步建立租金监管与监测功能,从“事后纠纷处理”转向“事前风险预防”,防止不良企业“不合理收费”“卷款跑路”等情况发生。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市场处副处长陆俊说,下一步将在条例基础上制定更具操作性的规则与标准,拟对违规行为实施信用惩戒,对合规行为提供税收、融资等政策支持;培育和规范市场化租赁企业,支持企业参与存量房屋盘活利用;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执法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并实现市、区(县)、镇(街)业务协同联办,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建议,进一步丰富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住房租赁相关从业机构、从业人员、租赁房源、租赁合同等数据,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为群众安心租房保驾护航。

     
    回到首页 >>
    您可能感兴趣
    全新亮相!阿联酋空军“骑士”换装中国制造教练机
    刷屏朋友圈!凌晨的“红月亮”,帮你拍到了!
    城中村,为何一度陷入“改不完”困局?
    “老将”立“新功” 天问二号“专属座驾”有这些看点
  • - 《住房租赁条例》施行两月,如何更好推动新规落地?
  • - 财经聚焦丨安全标准修订,对玩具产业影响几何?
  • - 医保缴费是自愿还是强制?
  • - “我眼中的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区”优秀短视频暨摄...
  • - 九江入境游持续升温 百人欧洲旅游团乘游轮抵浔
  • - 抚州两地入选2025年“风景独好”旅游名景区名村
  • - 江铃汽车
  • - 融创
  • - 尹弘会见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一行
  •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版权所有©中国江西新闻网    新闻:0791-86849275    广告:0791-86847125    手机报:0791-86847093    
    赣ICP备案:赣B2-200503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赣B2--20120039    新出网证(赣)字06号
    网络视听许可:1407206号   文网文 [2009] 144号    赣演经字编号048
    主管: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江西省委外宣办  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  主办:江西日报社